校史沿革
爽文校史
民國(年) | 月 | 內容摘要 |
九 | 三 | 創立南投公學校龍眼林公校,並籌備招生事宜。 |
九 | 五 | 借用坑仔李德六先生住宅正式上課,並由陳廷文先生任分校主任。 |
十 | 四 | 地方行政區變更,改立中寮公學校龍眼林分校。 |
十一 | 二 | 在本校校址開始興建校舍三間,五月竣工,遷入新校舍。 |
十二 | 三 | 本校獨立為龍眼林公學校,由東恩那盛秀為首任校長。 |
三十一 | 四 | 更改校名為龍眼林國民學校。 |
三十四 | 十 | 台灣光復,開始實施祖國教育。 |
三十四 | 十二 | 台灣光復,簡通祥先生任本校第一任校長。 |
三十九 | 十 | 行政區域調整,原隸台中縣,改隸南投縣。 |
四十三 | 三 | 校名改為爽文國民學校。 |
四十三 | 八 | 創設清水分班,廖源其先生任分班主任。 |
四十五 | 九 | 創設永和分班,由陳秀如先生任分班主任。清水分班獨立。 |
五十七 | 九 | 配合九年義務教育,更名為爽文國民小學。 |
八十八 | 九 | 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一十四十七分發生九二一集集大地震,震毀本校主要校舍。操場設立災民收容站。 |
八十八 | 十 | 十月四日借用永和國小復課。 |
八十八 | 十一 | 十一月六日,於網球場興建簡易教室七間完成,師生返校上課。 |
八十八 | 十一 | 十一月九日,本校由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同意認養協助復建,並簽訂認養同意書。 |
八十九 | 五 | 五月三十一日星雲大師主持重建工程動土典禮 |